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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联通cdma手机社会化”之大卖场、大连锁开拓篇

当然大家都明白社会渠道的大场卖、大连锁的作用,那为什么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几乎没有一家主积极主动加入到cdma的销售队伍中来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 统购破坏原有价值链,斩断社会渠道的cdma手机来源: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联通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直接从高端代理商,甚至厂商处采购,直接压缩中间环节,降低手机利润,从短期来看降低了手机价格,但从长期来看,这不仅破坏了移动通信终的原有价值链,同时也斩断了社会渠道卖场获取资源的途径,实际上高端代理商通过极低的价格把cdma手机卖给联通后,因为利润不足以支撑原有的针对社会渠道的销售模式,而提高价格渠道的大卖场、大连锁店也无法接受,这也是在市场上几乎看不到cdma手机的一个重要原因;

2、 销售模式压制社会渠道,终端销售受阻:联通采用统购统销的方式,为了扩大销量,促进cdma推广,往往在大自有营业厅和大客户渠道采用多种优惠的购机、送机方式。在消费者的心目中形成了“联通cdma手机不花钱的”的印象,而渠道终端往往得不到这些优惠方式,只能通过原有零售的模式来销售手机,在两种鲜明的对比下,社会渠道的终端销售明显受阻,销售几乎为零。

3、 没有利润的原动力,联通抛弃了社会渠道,社会渠道也抛弃了联通:终端没有货源,终端没有销售,在推广cdma没有利润原动力的基础下,社会渠道不得不抛弃联通,因为联通抛弃了他们。

如何把社会渠道的大卖场、大连锁开拓起来呢?

自联通在广州分区而治后,各区域都有努力尝试重新激起社会力量对cdma的重视,回到cdma推广的队伍中来,但收效甚微,经过将近一年的努力,也始终没有一家能够投入联通cdma的怀抱,也曾经有某大卖场在旺铺开拓了一小片cdma专区,但经过短短的两个月就撤改为其它g网手机的销售专柜。一来一去,这些卖场已经没有了信心再投入到cdma。我们该怎么办呢?

我回忆起之前与联通黄埔区域合作的一段经历,觉得也许能够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2003年底到2004年初的时候,当时广州没有实施统购,而是cdma手机社会化,当时我与广州联通负责黄埔区域的马越经理沟通:黄埔新a公司在广州以利于前十大手机卖场;在黄埔有5个手机卖场,均处于该区商务圈中心地段,据统计,该公司在黄埔区域的gsm手机销售占到该区的80%,是一家相对垄断的公司,该公司在半年前曾经在黄埔南岗开过一家联通cdma专卖店,因为销量太小,处于亏损状态,但现在已经撤掉,马越多次尝试和其老板沟通,希望重新开始cdma的合作,但都被拒绝,当时的主要原因有几点:

1、 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发现cdma在黄埔网络信号覆盖不足,经常有顾客投诉要退机退网。处理起来非常麻烦。

2、 联通的cdma正在起步阶段,销售非常小,手机利润+放号佣金连人员工资都不足以支撑,更不要说每个月的铺租及其它开支了。

3、 由于长期从事gsm手机经营,对cdma的手机不太了解,货源掌控不好,造成部分货源积压亏损。

4、 没有厂家的支持,连促销员也没有,而其公司的gsm手机促销员对cdma手机不了解,销售成功率低,主动推销能力差。

5、 放号佣金本来就不多,加上联通结算手续麻烦且拖拖拉拉不及时支付,信心不足。

找到问题后,我们逐条分析,对症下药,制定了一种新的“联通+手机代理商+大卖场”的销售模式,并制定了详细的合作细节,经过短暂的协助,便立即付诸实施。具体方案如下:

1、 场地:既然你没有利润不做,那我们给你利润:由联通、代理商(我公司)、a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书,由联通支付租金,在a公司东圃、黄埔大沙地的两个人流最大的场面分别租下一片柜台;开辟cdma销售专区,装上联通cdma的背影版,在场外打上横幅“热烈贺中国联通cdma xx专卖店成立”。

2、 cdma手机:既然你没有信心不愿意自己采购做,那我们来帮你做,由代理商即我公司派人、并带齐cdma手机到其卖场经营手机销售,cdma手机由a公司负责保管,我公司负责销售、收款和开放。a公司省去了进货、管理的麻烦。

3、 销售政策支持:联通派出专业营业员1名,在cdma专区开展入网导购,将在联通自有厅开展的“一元购机”、“空降价购机”、“一倍话费购机”等优惠政策直接捆绑我公司手机在该专区销售,实现与营业厅政策接轨,方便了顾客。

4、 厂商支持:由联通出现协调厂商派出促销员驻场,以专业的cdma手机销售人员向顾客推介,

5、 促销活动:由a公司协助,我公司与联通主导在周边范围派发宣传资料,周末开展促销活动。厂商供货商则提供丰富的促销礼品现场派送,增强气氛。

6、 利润分成,积极引导卖场加入和重视cdma:我们并不是让a公司只是租赁场地给我们,为了达到共同参与,引导其对cdma重视再转变为自我投入的过程,我们制定了利润分成方式:每入一户cdma,我们把入户佣金奖励给a公司,每单机销售一台cdma手机,按不同的价格档次给20-50元/台给予其店主奖励。

经过这种模式,变换一种方式,在很短的时间内,黄埔区域就多了两家优惠的cdma大卖场,当合作到第三个月的时间,已经初具成效,当时黄埔联通自有营业厅一个月的销量为60台,而这两个卖场的销量达到100台!完全达到甚至超过了我们预期的效果!

我认为这种合作模式之所以能够顺利进行,且在很短的时间里发挥作用,其优点在于:

1、 减小大卖场的压力,根据实际情况,其卖场可谓寸土寸金,其柜台必须为卖场创造效益,cdma既然暂时时没办法为他创造合理的效益,联通支付租金的方式就正好解决这一问题,同时由代理商带机经营,则避免了卖场自己采购cdma手机的烦恼和压力。快速在手机销售旺铺建立起cdma卖区卖柜。省时省力。

2、 销售政策上的支持,让专区能够迅速打响知名度。迅速吸引消费者购买。

3、 厂商的支持必不可少,积极推动了销量。

4、 而分成模式则让大场卖实实在在的在参与,在为cdma的推广努力。因为无论是入网还是卖手机,都使其得到利益。

合作的结果是三赢的,联通迅速开拓渠道,占领市场,其成本也远远低于自建营业厅的成本,且在今天商铺林立的街头,也根本找不到这种黄金位置建自营厅;代理商的手机卖出去了;a公司开创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联通cdma业务的成本开拓也帮其丰富了业务范围,吸引了更多的消费者,带旺了卖场。同时这只是合作的初级阶段,到第二个阶段,当cdma推广到一定程度,手机销售利润与佣金补贴能够维持cdma专区的运转时,当场卖也能够熟练掌握cdma的销售技巧且熟悉进货渠道后,自然不需要联通的租金补贴场卖自己也会来经营cdma的业务,代理商也可以撤出来只需供货给场卖即可。cdma手机的社会化也水到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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