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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亮:从不提倡为公司利益牺牲个人利益

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回报,这既合理又合法;作为职业,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报酬,就像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一样,单位或企业凭什么要求员工作奉献呢?经营出现困难是你企业或老板的事儿,你凭什么要员工“勒紧腰带”?难关能不能渡过是个问题,难关渡过了能得到什么也是个问号,对员工来说,最重要的是“现在”。今天,你为了渡过难关要大家“勒紧腰带”,明天你会不会因为“做大做强”继续要求员工“过几天紧日子”呢?员工之于老板,绝对是弱者,要“奉献”,首先也应该是强者啊!

集体是属于大家的,只有保障了集体的利益,个人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所以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应该牺牲个人利益。“大河有水小河满”就是用来形象地阐述这个道理的。很长一段时期里,几亿人日日传诵,竟没有意识到这句话根本不符合最基本的事实:有史以来,长江“大河”从来都是“有水”的,可支流“小河”并不总是“满”的;相反,如果全流域的“小河”都“有水”,那么“大河”则必“满”无疑。改革开放后,人们才慢慢发现那句话说反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小河有水大河满”。

同样的道理,要维护集体的利益,要从保护每一个人的利益着手——如果集体可以任意侵害某一个成员的利益,那么其他成员的利益也没有保障,最终集体利益也就无从谈起。美国有些高速公路,在一马平川之上也会出现弯道,就是因为有些土地所有者无论如何都不愿卖地,高速公路只好绕着走。

人总是有私心的。不愿舍弃个人的利益既是公民的权利也符合人性。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在制定规则和行动中,就应该尊重每个人及其利益。动辄以集体利益的名义要求别人牺牲个人利益,其实是以一种不高尚的方式要求别人高尚,甚至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公然侵害。当然,这并不是说高尚不值得提倡,而是说高尚应该是完全心甘情愿的。现代社会应该是充分尊重“人”的社会。万科集团“从不提倡为了公司利益牺牲个人利益”,体现出的是对员工的尊重,而尊重员工的公司也会得到员工的尊重——这大概也是该公司长盛不衰的主要原因之一。

几十年来,人们都在接受着这样的教育:人应该高尚。高尚的人应该是无私的。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时,应该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被作为道德标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被批得体无完肤。时至今日,“大公无私”之类的调子虽然降了不少,但“集体主义精神”等仍然被时常挂在嘴边儿。比如有些单位经常加班加点,按照法律规定,法定休息日的工资应该是正常工作日的两到三倍,但依法办事的单位少而又少,领导们常说:大家就作点儿“奉献”吧。再比如有些公司出现经营困难要降低工资标准,老板们就会要员工们“勒紧腰带,共渡难关”。有人刚盖好一栋新楼,却因为修建高速公路而必须拆掉,而按照通行的标准,补偿金远远低于新楼的造价,但有关方面会做工作说:“为了集体的利益,个人就作点儿牺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