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解决娃哈哈达能争端必须尊重合同

这些年来,耳边听到的都是跨国公司收购中国企业之类的新闻,这一回宗庆后跳将出来把达能给炒了,一时间似乎大长国人志气,民族品牌似乎也一夜间铸成了。但事实是这样吗?

——时卫干(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

近日,娃哈哈合资公司致信控股股东达能公司,拒绝其召开39家合资公司联合董事会的要求。娃哈哈方面的理由是,达能的这种要求本身不符合公司法,也不符合实际情况。而在此前,娃哈哈方面正式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确认“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与娃哈哈、达能合资的企业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于1996年2月29日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已经终止”。由此为标志,愈演愈烈的娃哈哈与达能之争形势发生逆转,此前一直被动的娃哈哈开始主动出击。

要讲清楚娃哈哈这个中国品牌与国际食品巨头达能之间的恩恩怨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双方自1996年合资开始,曾经有过一段为时不短的蜜月期:娃哈哈依靠达能注入的资金拓展市场,而达能2000年出手收购了娃哈哈当时最大的竞争对手乐百事92%的股权,客观上也降低了娃哈哈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而娃哈哈业务的快速成长,又使得达能的业绩大大提升。但是,蜜月期之后的婚姻并不稳固,而在合资11年之后,宗庆后决定不再陪达能玩下去,他发表了言辞激烈的辞职信,对达能及其管理层给予猛烈抨击。

虽然嘴硬,但宗庆后心里想必明白:达能与娃哈哈之间,一定是娃哈哈方面先违约。根据1996年的合资合同,“娃哈哈”品牌归属合资公司所有;其他公司使用“娃哈哈”品牌必须经合资公司授权。但是,目前有30多家非合资食品企业在使用“娃哈哈”品牌,而这些企业基本上都被宗庆后及其家庭所控制,2006年年底时这些公司总资产近56亿元人民币,利润高达10.4亿元人民币。

达能在合资的11年里,基本是个撒手掌柜,经营上的事全交给了宗庆后,达能每年只是看财务报表及坐享分红。而经过11年的经营,合资公司也成了一个“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宗庆后拥有绝对的权威。达能也知道,如果没有宗庆后,娃哈哈的业绩不可能如此快速增长。所以,作为大股东,虽然清楚有一些由宗庆后所控制的企业未经授权而使用“娃哈哈”品牌,但也只能向宗庆后低头,愿意出40亿元收购所有这些非合资企业。宗庆后也曾经签署了收购协议但很快反悔。

“娃哈哈”是中国驰名商标,在中国有着数亿消费者,品牌本身就是财富。娃哈哈与达能之间无休无止的争斗,说白了就是在争夺“娃哈哈”这个品牌的归属权,在争夺财富。尽管最终走向目前尚不确定,但有几点是必须明确的。

其一,感情并不等于法律。宗庆后在“娃哈哈”品牌创立过程中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但从法律层面看,“娃哈哈”品牌的使用权归属娃哈哈与达能的合资公司,宗庆后从未拥有过该品牌。所以,非合资公司使用“娃哈哈”品牌的确违约。

其二,至少在此次娃哈哈事件中,达能并未有明显的违约之处。达能一直在遵守1996年所签署的合同的约定。守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与核心,守约一方有权得到支持,这一点毫无疑问。而宗庆后在其辞职信中所体现的过激情绪,与其名动天下的企业家身份并不相称。

其三,娃哈哈数量庞大的非合资公司已经成为“娃哈哈”品牌最重要的使用者之一,而这些非合资公司基本上已经被宗庆后家族所私有化。当前,化解达能娃哈哈之争,最核心之外便在于明确“娃哈哈”品牌的归属。唯在厘清这一条,争端才能解决。

这些年来,耳边听到的都是跨国公司收购中国企业之类的新闻,这一回宗庆后跳将出来把达能给炒了,一时间似乎大长国人志气,民族品牌似乎也一夜间铸成了。但事实是这样吗?不是。“娃哈哈”品牌争夺战已经无关民族品牌,只与利益有关。而正是因为娃哈哈巨大的影响力,中国政府在处理争端时更应以理性为重,尊重合同、尊重契约。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保护“娃哈哈”这一品牌的长久发展,保护中国企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