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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娃哈哈商标战看中国品牌发展

不管“娃哈哈商标战”的发展结局如何,这场战争说明中国企业对无形资产商标品牌的管理已经进入自觉阶段

在北京举行的“娃哈哈商标战”专题研讨会上,多数品牌策划专家、经济学家认为,中国企业历来重有形资本(生产机器、现金),轻无形资产(商标品牌)。

在最初与外资合资合作的时候,一部分企业为了迅速发展和获得种种政策优惠,以极其低的费用转让商标品牌、商标品牌在内的无形资产,或者干脆就没有注意到企业所拥有的这一部分“软实力”,以致很多知名商标品牌死于无形。(如宗庆后11年前将价值300多亿的“娃哈哈”商标只作价1个亿就同意转让给了法国达能集团公司。宗庆后太不重视商标品牌背后的真正价值,现在,他终于知道了“娃哈哈”商标三个字的价值远远大于有形资本。)

国际信誉研究院(中国)院长潘少华认为,不管“娃哈哈商标战”的发展结局如何,这场战争说明中国企业对无形资产商标品牌的管理已经进入自觉阶段。虽然这种对于无形资产的核心商标品牌信誉的认识仍处于初级阶段,但这种转变无疑是令人欣慰的。

可见,商标堪称商战中的“核武器,”是最昂贵的知识产权。 你听,可口可乐总裁曾夸下海口:“如果可口可乐公司在全世界的所有工厂,一夜间被大火烧毁了,那么可以肯定,大银行定会争先恐后地向我公司提供贷款,因为可口可乐这块牌子放到世界任何一家公司头上,都会给它带来滚滚财源。” 对此,索尼公司前任董事长首席执行官ohgo先生也曾经说过:“我们最大的资产是四个字母‘sony’,它不是我们的建筑物或工厂或工程师,而是我们的名称。”

套用日本前首相中曾根在位时的一句名言:“索尼”是我的左脸,“松下”是我的右脸。商标价值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娃哈哈”品牌成功的原因固然有很多,但不管怎样,成功的“娃哈哈”品牌运营的最关键点是先取了一个很好的品牌名称,20多年前抢注了那首广为流传的新疆民歌“娃哈哈”歌名为儿童饮料的商标,占了很大的“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