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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对企业发展有好处

富士康科技集团董事长郭台铭今日在深圳率三千余名员工共学《劳动合同法》,并表示劳资和谐才能创造双赢。

在富士康科技集团《劳动合同法》专家论坛会场,高挂两条幅,左联写着:重才留才共创经济双赢,右联:学法守法同建和谐劳动关系。

今日该集团的《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特邀中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授课及释疑,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台办、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以及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专家到会,针对公司、员工关注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人工派遣、员工自动离职、劳动报酬等,共同解读《劳动合同法》。

新《劳动合同法》最受关注和争议的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富士康集团提出满八年的员工就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比《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十年提前了两年。对此,郭台铭表示,劳方与资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能够增加员工的归属感、荣誉感,虽然新《劳动合同法》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人力成本增加的压力,但是能够促使企业提升工作效率、管理能力和产业升级,对企业长远发展更有好处。

据了解,富士康集团在中国大陆的员工已达六十五万余人,仅富士康科技集团(中国总部)深圳龙华三平方公里之内的员工约有三十六万余人,已被外界誉为“富士康市”。据富士康科技集团(中国总部)资深副总裁暨商务长商务总裁、“富士康市”市长李金明介绍,该集团一直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上下功夫,也在为这个满负荷的区域做好后勤服务,包括伙食、住房、工资待遇等,员工每年都能领到十八甚至十九个月的工资。同时也与政府有关部门探讨解决合理、合法的人工派遣制度。

富士康科技集团自一九八八年在深圳投资建厂以来,集团规模迅速壮大,在大陆和台湾、日本、东南亚及美洲、欧洲等地拥有数十家子公司,在大陆的深圳、北京、昆山、苏州、杭州等地相继投资建设了规模宏大的科技工业园,产品发展到计算机、通讯、消费性电子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