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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在政府和企业间,摩托车行业协会如何破题?

8月25日,在重庆摩托车行业协会的牵头下,重庆22家摩托车企业签订《反倾销自律公约》,共同遵守在技术、质量、成本方面的约定的底线,力图改变重庆摩托车行业低价格竞争状况。对于行业竞争早已如火如荼的摩托车行业而言,能够把平时这么多的竞争对手联络起来形成一个争取行业利益的“联盟”,对协会来说“也是绝无仅有的事情”对国内很多企业来说,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设想。

但是在行业局势跌宕起伏的时候,行业协会的角色在很长一段时间中却出现了缺失,尤其在国外摩托车行业肆意挥动专利大棒,意图将中国的摩托车行业扼杀在襁褓中时,而此时中国摩托车行业一片静寂,只有几个大企业孤军奋战,政府也被迫尴尬地参与到这场关于产权的自卫反击战中。

前世今生

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就已经有了手工业行业协会,时称“行会”或“行帮”。这些古代行业协会是适应简单商品经济的产物,排斥外来同行,维护本地行规行约,严格限制自由竞争,具有典型的封闭性,但是在当时候却使中国商业上出现了少见的繁荣。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协会,与其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作用是合企业之力,促进行业不断发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的限制,中国行业协会还在一种观望中缓慢前行。

究竟是谁挡住了协会发展的路?

纵观行业协会的成因,主要有以下三种来源。最早是根据不同的业态发展而来,比如中国摩托车运动协会,重要负责全国各大摩托车赛事,中国汽车协会摩托车分会,主要负责解决摩托车行业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其次是不同的行政区划逐级“拷贝”而来,比如全国有中国汽车协会摩托车分会,重庆有重庆摩托车协会,各区县也会有;第三种来源就是政府机构改革以来,部分取消的政府部门演变为行业协会,所谓“二政府”最初指的就是这些协会。而第三种方式占了协会组织来源的相当大比例。

根据国家规定,一个行业内部一般只允许成立一家行业协会,而且出于政治因素和管理效率的考虑,行业协会都要有一个挂靠单位,这决定了很多行业协会都具有一定的行政色彩。而对于企业来说,如果它并不认同该协会的理念和标准,那么它没有第二家可供选择。所以,行业协会还具有垄断色彩。问题还在于,现行法规对于行业协会的地位作用缺乏明确界定,身份不明,行业协会在实际运作中就经常陷于“理不直、气不壮”的尴尬处境,有的协会于是索性以此为借口,乐于充当政府部门的附属物。

根据行业协会在国家的地位和作用,其性质和特点可以归纳如下:(1)自愿性。各国的大部分行业协会均采会员制,即行业成员可以自愿申请入会,同时会员也有退会的权利。自愿原则是行业协会作为民事团体的本质特征所在。(2)非营利性。行业协会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实体,并不以营利性为目的,它以追求整个行业的总体利益为己任,通过指导而不干涉,协调而不强制,监督而不管卡的原则服务于整个行业。(3)责任的有限性。行业协会在整个行业的管理体制中起着政府与行业、行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由它的非营利性与社会服务性决定了它的责任有限性,即行业协会以法人的身份承受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4)自律性。行业协会通过各自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实现着行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保护。(5)国际性。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推进,国际间的互通往来将通过享有部分行业监管职能的协会组织实现。

那么,一个成熟的协会应该具有那些职能呢?在行业协会比较发达的国家,成熟的行业协会主要的内部职能是:制定行业标准,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协调会员之间的利益。除此之外,行业协会还要具备以下一些职能。首先,代表会员和政府、消费者沟通,这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协会职能。其次,参与立法。在涉及特定产业的立法时,该产业中的各个行业协会总是积极地参与立法活动,一方面尽可能地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经验减少法律的立法成本和执行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维护行业的利益。

左边是政府,右边是企业

中国的行业协会都存在以下的问题,首先,很多地方的行业协会是从部门管理脱胎而来的,受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的制约,带有较浓厚的部门色彩。其次,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市场经济和国际贸易知识比较欠缺,缺乏协会发展的人才,企业认同度低。现在,协会干部在国际经贸相关知识、国际法等方面从人才到知识结构的准备仍然与国家的要求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其三,协会开展业务的渠道比较狭窄,经费来源不足,难以自养。除了以上问题,行业协面临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公信力不足,没有公信力,行业协会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要增强公信力,就必须完全割断政府与协会之间的血缘关系,实现行业协会民间化。政府在职政府人员不该参与协会事宜,同时协会与企业分家,使协会既不受政府操作,也不受企业操作。

协会如何看待自身存在的问题呢?上述许多认知上和行为上的问题并不是最重要的,将责任完全归于行业协会本身也是不公正的做法。首先,从根本上讲,我国的行业协会在出生时就被严格执行的“行政许可制”,与行业协会目前“二政府”状态有着更加内在的因果关系。再者,一个完善的市场治理结构,对行业协会的作用和发展是有着很强依赖性的。换言之,行业协会发展的成熟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市场经济发展的成熟度。

与之相反,很多国外的行业协会植根于国外的市场中,与国内企业站在一个同盟中,代表着大部分企业的利益,所以,这些协会在本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因此能够不在行政干预下吸收大量会员。但在国内,很多本土协会是行政机关转成企业而成的或者就是厅局机关发起成立的,因此这个企业就通过把持协会的人、财、物来间接管理协会,一个协会在资金上都无法独立,代表利益群不名,对会员来说就难有“号召力”可言。所以很难获得企业的真正的支持.当政府利用行政手段规范市场时,也很难起到预想中的作用,因为它代表的不是企业的利益。所以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积极筹划摩企重组时,当地摩托车企业响应却并不是很强烈。

行业协会的职责到底是什么?可用以下四点概括:“服务、代表、协调、沟通”。要发展市场经济,协会必不可少,因为它是反映市场主体的意愿,沟通政府和市场主体的关系,特别是在当前中国要应对国际挑战的时候。现在的协会行会让企业头痛,其实主要是因为他们在发展过程中已经失去了原本的角色定位。事实上协会的定位就应该是媒介的角色,是企业的朋友和助手,这也应当是成立行会协会的初衷。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政府和协会的关系应该说是比较清楚的,协会作为市场主体,他们是自愿结合的组织,很多都是非政府组织,政府也和这些协会衔接,把政府的一些意愿、引导通过协会传递给市场主体,所以协会起的是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由于行业协会作用受限,很多业内人士都发出这样的感慨:何不干脆将行业协会转交政府统一管理?问题并不是这么简单,完全“拥抱”政府,这肯定和行业协会的宗旨相背,因为官方组织的公务员,本身是一种依赖自身道德和外在法律约束的独特群体。问题在于官方组织的根本目的不是维护行业利益,而是保持市场公正,做“看得见的那只手”的工作。这与行业协会组织需要维护行业利益的最大化,是正相矛盾的。

中国难道没有真正代表企业的行业协会吗?在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温州,各种小商品协会一切开销资金,以及协会领导都来源于企业,并且级别最大的“领导”肯定是产品市场占有率最高、效益最好的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协会在维护权利是焉有不尽力之理?正因为如此,温州的一个打火机协会打赢了国际的反倾销官司,但是再看我国摩托车行业,在面对日本摩托车企业举起的专利大棒时,为什么显的那么的力不从心?很值得业内每个人深思。

如何改制?

行业协会的经济职能是其存续的价值所在,其作用取决于政企分开的程度。政企不分时,行业协会不起作用;政企若即若离时,行业协会可有可无;在政企真正分开时,行业协会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对于行业协会的管理,要依靠政策引导,逐渐弱化协会的政府附属物的关系。另一方面有待于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使协会真正代表企业的利益,而违背企业利益的协会将被逐步淘汰。但问题是只要政府还牢牢管着协会,对协会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协会对政府部门的要求指示就不敢表示异议,难以承担起代表企业与政府对话的职责。

对于“政会分开”目前有两种意见:政府转变,或政府退出。前者指在现行的双重管理体制下,将业务主管部门变为业务指导单位,减少其对行业协会审批和具体的行政管理,强化业务指导和事后监督。后者则建议进行突破改革,彻底取消现有的双重管理体制,政府只行使登记管理和法律监督,从宏观的规划和扶持政策上给予帮助。

看来,避免协会成为政府的“传声筒”,一定程度上有赖于政府职能的真正转变,只有政府明确了自己职能的边界后,行业协会才有清晰的活动空间——那就是立足于市场、立足于企业的需求。这是政府对行业协会进行规范管理的前提条件。但是很多协会有这样的担心:若是机构、人事、财务分开后,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如何界定呢?从行业协会而言,既希望摆脱政府的干预,又害怕断米后无以为炊。从政府而言,原来的控制型管理如何转变为培育性管理是一大课题。

既然行业协会起不到预想中的作用,那么是否可以干脆将它取消?但从眼前的情况来看,行业协会的作用还是不可代替的,尤其在行业成熟的时候。(1)行业协会的行业代表性和专业权威性,使它成为协助政府并参与行业管理的助手。行业协会在专业、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必然回转化为专业领域的代表性和权威性,正是因为这些独有的特性,它成为协助政府并参与行业管理的助手是其他组织不可代替的。(2)行业协会的群益性,使得它能够推进社会分工合理化,增强行业竞争力,推动本行业发展。行业协会是群益性的社会团体,它不以自身营利为目的,但它以其成员的营利为目的,以整个行业发展为目的,即提供一切可能使其成员更好的开拓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产品占有率的服务。并通过信息交流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推进社会分工合理化;通过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推动行业发展。(3)行业协会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使得他能够开展行业自律,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行业协会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使其具有其它企业或组织不具备的独特优势,可以开展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维护公平竞争。行业协会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是政府和企业,或其它组织不可替代的。(4)行业协会的行业代表性和群益处性,决定了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是行业协会的根本职能。行业协会是该行业的代表,是以本行业的利益为最大利益,这决定了它的根本职能,而这个职能也是其他组织机构无法替代的。

行业协会应该如何改制呢?首先,转变观念和职能。应该树立这样的认识:行业协会的权威来自市场,而不是来自行政。政府的责任是将自己干不好、不能干的事情,尽快过渡给市场和行业协会,把不该介入的管理领域归还给行业协会。其次,从法律上废除现行对行业协会的双重管理体制,不要求其找主管部门,由行政审批部门一家管理、监督就行了。为此,需要修改现行的社团管理条例或制定新的管理法规。但不论怎样,都要充分尊重行业协会的独立社团法人地位,让行业协会自己履行自律、服务和协调职责。

在国际贸易磨擦日益增多的今天,当他们以政府官员的身份出面交涉某一具体行业的争端时,却会很难堪地发现,他们所面对的谈判对象并不是如惯常所想的那样是一国的政府,而是对方的一个个行业协会。谈判双方角色的错位,经常使对话很难实现。谈判中,外国的行业协会常常拿出一些条款、技术规范来约束中国企业,甚至设置一系列障碍。由于游戏规则都掌握在这些行业协会的手中,政府也无可奈何。面对同中国企业的经济纠纷,国外的行业协会也会要求中国的具有同样性质的行业协会来应对。而对于有着强烈官方色彩的中国的行业协会来说,具有民间性质的行业商会组织,因其是被国际社会公认的市场中介组织,所以更容易在诉讼中占有优势。但是在中国,很多本应由市场牵头的事情都由政府亲躬亲为,使行业协会后天发育不良,减缓了协会的发展进程。而此时,中国行业协会,尤其是民间行业协会的角色缺失与力量薄弱所带来的问题便显露无遗。

毫无疑问,在世界的贸易规则下,中国的行业协会已经被推向市场的峰顶浪尖,行业要求它们能承担起中国摩托车行业代言人的角色,担当起中国摩托车品牌在国外整体的形象大使的重任。

声音:

王清(宁夏摩托车协会秘书长):加强交流,注重协调

协会和政府之间是一种互通的关系,是对政府职能的一种补充。在政府和市场之间起着一种沟通和协调的作用,政府和协会之间的关系是既受领导,又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既依附,又自立的关系。在协会成立之初,由于在认识和管理上的不成熟,政府对协会的工作还要进行一些指导,如果政府的行政命令和行业利益发生碰撞时,协会的作用就是和政府进行具体磋商,保证行业的正常利益。

行业协会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社会公信力不足,这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但我个人认为:只要协会切实是为行业服务,踏踏实实做事,取得行业支持只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由于最近摩托车车架编号有一些调整,造成银川很多摩托车用户入户难的问题,现在我们主要的工作就是和交管部门协商,将我们协会作为入户的一个窗口,方便消费者办理入户手续。

张泽奇(重庆建设集团办公室):勇担责任,开拓进取

行业协会在行业中的作用到底能有多大,这和它在社会上影响力有很大关系,这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一个是在政府方面的影响力,能够为政府提供可供采纳的行业建议。其次是在行业中的威信力,只有切实为行业利益考虑,踏实做事情,才会赢得企业的拥戴,减少协会工作在实行中的阻力。

就政府而言,如何将对行业协会把握放手与扶正的关系,这是目前一个很重要的课题,只有行业协会真正成熟了,能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才会让政府真正的放手,只有政府真正对行业协会放手,才会让协会在不断的市场磨练中日益成熟。

还有就是与二线品牌的沟通不够,很多行业活动只是携手几个一线品牌,很少考虑国内二、三线的摩托车企业,与他们的合作力度不够。虽然一线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很大,但是中国的企业有180多家,仅靠几个大企业产生的决定很难在整个行业中达成共识。

最后,行业协会应该与国外的协会进行交流,吸取他们管理中的优势,毕竟人家在很多方面的经验都比我们丰富,用国外成功的行业协会的经验为国内行业发展松绑,才能促进其不断地发展。

张大虎(中国汽车协会摩托车分会副秘书长):深入改革,不断完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干涉企业的经营管理,而企业则要面向市场自主经营,那么,要使整个经济的发展符合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社会目标,就有必要在企业和政府之间建立一个经费上不依赖政府、责权利相结合、既非行政又非企业的组织,这个组织就是行业协会。

目前世界行业协会的生成与运行存在着两种管理模式。第一种是“民管”模式,即纯粹的民间组织体。该模式是宪政上自由结社权的充分展现,但它建立在稳固的经济基础和成熟的市场条件下,以美国为代表。另一种是“政社共管”模式,即以民间社会管理为主,辅以政府行政监管。此模式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这些国家的行业协会分为“民办”和“官办”两种,但以民办为主,并逐渐实现着“官办”向“民办”体制的转变。但是中国行业协会未来的道路具体该如何走呢?这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实际,在社会发展中日益完善。

现在中国实行的是各部委对下属的产业进行管理,原来有50多个部委,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现在已经合并到29个部委,通过政府的引导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地发展。随着市场的日益成熟,产业的集中度提高,机构改革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协会的真正作用会逐步发挥出来。

国外摩托车企业的集中度比较高,企业可以给协会很大的资金支持,而中国的摩托车协会面临的是怎样的一个情况呢?一个企业只有几千元的会费,就这很多企业还在拖欠,这导致协会没有资金进行一些大规模的行业活动。再者,由于国外的市场大部分已经很成熟,经过长期的市场选择,能留下来的企业都是一些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自身结构也比较合理,最重要的一点是,国外的行业企业比较少,大家的产品利润基本都在一个层次,所以很多行业决策比较容易达成一致,大家共同保护现有的市场。而中国,摩托车行业虽然经过长期的市场淘汰,但现在还有180多家,沟通起来比较困难,要出台一个全行业都认同的政策,层层讨论,到最终达成共识还需要费很大的周折。再者,由于各企业实力的参差不一,规模不等,进货渠道的不同、销售政策和营销手段的差异,大家的利润空间都不一样,这就决定了各企业很难站在一个立场和角度来考虑行业发展。

我们国家的分会还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虽然现阶段很多事情还有不尽如人意,但是和以往相比较,还是有很大的进步,分会和国内一线品牌保持了很好的沟通,这是因为很多一、二线品牌的领导都是我们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的副理事长单位和理事单位,沟通起来比较方便。再者,他们的网络比较健全,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在行业1700万辆的销量中,仅一线品牌就占了60%——70%。我们国家比较特殊的是存在一个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政府的职能有待变化,市场主体正在发育,这种情况决定了分会的发展和完善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刘新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常务副秘书长)(以下简称刘):转换职能,维护利益

《摩托车世界》:你能简单介绍一下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吗?

刘:摩托车分会是由原国家摩托车办公室报国家民政部批准,于1993年成立的非法人的摩托车行业全国性社团组织,成立之初的主要工作人员来自原国家摩托车行业办公室。分会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领导下的摩托车行业专业分会,是由摩托车及其零部件生产、科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是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限制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非法人社会团体。

《摩托车世界》:你认为目前行业协会哪些工作还需要改善?

刘:由于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进行,我国的行业协会在日益发挥它应发挥的功能和作用,但由于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和体制改革还在继续深入,目前行业协会还未充分发挥它应该发挥的作用。加上我国各行业的优胜劣汰和竞争尚未到位,而且这种优胜劣汰竞争,还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因此我国行业协会还远远未达到国外行业协会所具备的职能,今后我国协会必将随着我国体制改革深入进一步推进和政府职能进一步转换,行业协会的作用必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摩托车世界》:重庆市政府召集22家摩托车生产大户签订了《重庆摩托车行业反倾销自律公约》,你是怎么看待这种市场行为和政府权力对接上的不和谐的?

刘:重庆市政府召集22家摩托车生产大户签订了《重庆摩托车行业反倾销自律公约》,从行业角度来看是对的,摩托车行业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需要所有企业在对行业的共同问题时要采取自律行为,要防止因个别企业的短期行为而损害行业的整体利益。世界上各国的纯粹的“市场行为”实际上没有的,即使是在发达国家,政府也在出面为保护自己国内企业进行政府干预,我国纺织品遭遇到欧美政府反倾销对待,就是最明显的例子,因此我们不能简单说这种“市场行为”和政府权利对接上是否协调,而要看这种做法和要求,是否保护了我们行业根本利益。

《摩托车世界》:最近商务部正在酝酿成立中国摩托车商会,它的很多职能和协会很接近,你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刘:根据民政部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一个行业只能存在一个协会,如果再组织成立以中国字头的摩托车行业组织,其工作范围和职能肯定和现有的协会不同,所以,即使成立了新的行业组织,其一定是对协会现有职能的一种补充和延伸。

《摩托车世界》:协会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刘:摩托车分会今年以来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摩托车排放二阶段生产一致检查工作外,还根据上级要求摩托车分会当前正抓紧摩托车行业“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及摩托车主要零部件行业的“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工作,已经编制好的摩托车行业“十一五”规划目前正在修改和完善,并且将在年底前召开的摩托车分会理事长办分会议、理事会和会员大会上通过,经上级批准后,将成为今后五年我国摩托车工业发展的蓝图和指导性纲领。同时还要和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沟通,抓紧落实摩托车消费税的调整工作,维护摩托车行业整体利益。同时还要继续做好会员发展工作,重点零部件行业组的管理协调工作。积极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