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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住房公积金制度遭遇私企

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保障每一个职工住房条件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目前住房公积金缴纳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漏洞,部分私企尤其是大型私企,公然拒绝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账户,却没有一家企业被告上法庭。实行多年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何在私企面前遭遇困境?

私企成了公积金管理部门啃不动的硬骨头

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目前,银川市已有200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为19.4万名职工设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的非公有制企业已达近千家,占开户单位总数的一半。然而,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统计年鉴显示,银川市仍有数千家大小单位没为自己的员工设立账户。

尤其是一些经营规模较大的骨干民营企业,置国家法规和政府文件于不顾,拒不为企业职工登记、缴纳住房公积金,建立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据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其中,不乏一些宁夏的知名企业。

此外,一些受益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竟然也不给职工登记、缴纳住房公积金。对于这些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表示,多次做工作、下发限期建立账户通知书,然而,绝大多数企业依然拒绝为本企业职工开设公积金账户。面对私企的冷漠抵制,管理部门一筹莫展。究竟是什么原因,这些企业胆敢视国家规定为儿戏?

5万元的最高罚款对大型私企缺乏约束力

按规定,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对拒不登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于违反规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将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对于逾期不缴或少缴的单位,将责令其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这项规定不仅惩罚力度偏低,而且在执行过程中可操作性比较差,几年来没有一家企业因为不按法律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而被法院起诉,从而导致很多私企对此根本不当一回事。相比之下,不给职工交住房公积金,企业的“油水”实在是太大。在银川市,有很多大型私企,按照每人每年最少缴纳住房公积金1000元计算,如果不缴纳这笔公积金,该企业老板就可以“节约”几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即便是要罚5万元,也是小菜一碟,根本无法起到惩戒督促作用。

据宁夏建设厅公积金监管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住房公积金缴纳适应的规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各种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都有义务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然而,部分国企改制后,只给高级管理人员交,下面的职工就不管了。有些职工的流动性比较大,有的合同时间很短,就是半年或是一年,好多单位不愿为这部分人交,但这都是违反规定的。

虽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明确的惩罚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具体实施起来很难办。按规定,处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但管理中心却没有相应的检查权,拿企业没办法。一个单位要缴纳公积金,首先要明确缴多少?比如要缴5%,那么5%是多少?职工的工资是多少?最低数额是多少?公积金管理部门没有检查权,就没办法确定该企业需要缴纳的数额,无法向法院提供相关的具体证据,所以就无法对拒缴企业实施处罚。

公积金缴纳堵漏补缺要强化执行力

众所周知,公积金房贷本身就比银行商业房贷利率低许多,用公积金房贷买房能够减轻目前的购房压力。然而,很多无法享有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时,管理部门守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犯了难。

据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现在私企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难度大,必须得一家一家的走访,做工作,拿罚款来威慑,但也只是规模小的企业能够听从劝告缴纳,毕竟最高5万元的罚款也不是小数目。当然也有一些企业经多次反复宣传、被媒体曝光之后转变态度前来为职工开设账户。但是大型私企利用管理漏洞逃避公积金的行为,已经成了顽疾。

首先公积金缴纳管理不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家的事情。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有权检查企业账目,但目前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由这几个部门共同参与公积金管理,三方协同开展工作比较困难,各部门的管理合力难以形成。

其次,不能单凭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宣传和教育,还得有一些强制性的措施,应该尽快解决检查权的问题,而不是依靠政府部门下发文件。有了检查权,公积金管理部门就可以更加独立的完成对公积金的缴纳监管工作,也可以有效的搜集企业的违法证据,把这些企业告上法庭,通过法律手段有效解决,最大限度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再次,应当提高对拒绝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的惩罚力度,最高5万元的罚款明显不符合当前需要。改制国企也有拒缴公积金的问题,实际上职工的公积金它还在扣,但不上缴。因此,要把这些企业的违法成本提高到它无法承受的程度,罚款的尺度要重新修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