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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年金将成关键

如果用一个词来描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方案的出台过程,那就是——低调。

由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对这项改革都持相当审慎的态度,因此这份《国务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8」10号,下称《试点方案》)虽在去年就已经下发到地方,但一直在小范围内传阅,所知者寥寥。

但自从上个月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确认5个试点省市今年内将启动此项试点后,各界对这项改革,就逐渐提高了认知度。

将有较长过渡期

从目前各方透露的《试点方案》内容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与企业基本一致,两者最大的不同是,《试点方案》要求所有事业单位全面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只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之所以要求全面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原因就在于当前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差距过大,一旦事业单位完全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的办法计发,养老金低于事业单位退休员工目前享受到的水准是不可避免的。而建立职业年金能够对事业单位员工进行补偿。

总体而言,《试点方案》仍只是制定了一些原则,而把更多的自主权下放到了试点地区。试点地区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来制定具体方案,上报中央批准之后才能实施。与以往不同的是,决策层此次显示出了更大的决心,要求地方在今年内启动试点。

还可以明确的一点是,这场改革将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期。从试点地区了解到的情况看,这一过渡期不会少于3~5年,甚至有可能是10年或更长。

缘何就“低”不就“高”

当前,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过大已然是一个社会问题。但由于两种体系下的退休金筹资机制不同,因此尽管政府已经意识到问题的复杂,事实上却一直找不到很好的解决办法。

对于此次试点,外界关注的问题是:既然意在缩小两者之间的差距,为什么不 “高就”却“低就”?即为何不是事业单位和企业都向更高层面看齐,而是要事业单位向企业看齐?

关键的原因是资金。事业单位近年来工资和退休金增长速度很快,但财政却不堪重负,因此这种增长已经不具备可持续性;而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增长要考虑社保基金的承受能力,更是不可能增加到事业单位现有的水准。

专家分析说,企业职工养老金无法快速提升的另一个原因是,近年来企业职工收入提升得并不快,出现了职工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gdp增速的情况。如果一下子让企业退休人员的收入较快增长,那么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收入将出现倒挂。

从财政改革的方向看,事业单位向企业看齐,也有其内在的合理性。2000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岚清在省部级财政专题研究班开班仪式上就已经指出,建立公共财政的初步框架的首要任务,是“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收支结构,逐步减少营利性、经营性领域投资,大力压缩行政事业经费,把经营性事业单位推向市场,将财力主要用于社会公共需要和社会保障方面”。

国务院也明确要求,此次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进行。对于大多数事业单位来说,像企业十几年前已经开始的那样参保缴费,符合财政改革的方向。

“妥善平稳衔接”

一项改革若想成功,必须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十多年前,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能够顺利推行的重要原因是,当时大部分企业由于经营困难,发不出职工的养老金,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之后,虽然一小部分人的退休收入有所下降,但大部分企业退休职工“老有所养”的问题得以解决。

如今的情况已大不相同。事业单位员工近年来工资上涨很快。虽然同期企业职工养老金也有上涨,但幅度远远不能跟事业单位职工相比。这种现实,也使得事业单位职工认为,向财政领取养老金是一条更保险、更划算的途径。

因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绕不过“如何对既得利益者进行补偿”的问题。决策层预料到了可能出现的问题。去年2月2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强调了一个原则,即“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待遇水平上的平稳衔接”。

最需着力之处是“中人”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此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影响的主要是中年以上人群,他们会在未来的十多年内退休,改革方案会对这部分人进行补偿,因此他们的退休待遇一般不会降低。

人社部养老司的官员曾在公开场合表示,此次改革前提是保障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而方案最需要着力之处是“中人”(已参加工作尚未退休者)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和职业年金制度的构建。

而对于40岁以下的年轻人来说,影响也并不大。即使按最保守的估计,再过20年,到他们退休时,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也将实现。

届时,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事业单位职工,都会领取相差无几的基本养老金,彼此之间养老待遇的差别,体现在退休前所供职的单位是否为其提供了足够的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当然,更大的差别将体现在个人为自己养老所进行的储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