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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随着新巴塞尔协议将操作风险纳入风险管理框架,操作风险日益成为全球银行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研究领域。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方法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银行业操作风险的实际情况和中国操作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了操作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关操作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 操作风险 风险管理

新的巴塞尔协议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不充足或者运行失当以及因为外部事件的冲击等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可能性风险,并将操作风险列为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并列的三大风险之一。我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首次提出了操作风险这一概念。研究操作风险、界定、度量操作风险,深刻分析其产生的理论根源和现实起因,并结合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特殊性,进而相应地提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对策,对操作风险管理的理论和实践、金融业的健康运行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平稳健康运行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对操作风险存在认识上的偏差

各商业银行普遍制定了一定的操作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建立了授权审批制度、岗位分离制度、重要环节控制制度、对账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在管理流程和业务运营方面也有严格的操作规范,但目前基层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对操作风险没有形成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如误认为操作风险就是前台柜面人员操作上的行为风险,或者只是直接面对各项业务操作的经营性风险,认为各种风险操作事件之间是孤立的,无法对其计量等。

(二)不健全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

健全的风险管理框架是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前提。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银行业在操作风险管理框架上的缺陷表现在:一是管理职责分散,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二是基层分支机构操作风险管理职能缺失;三是对银行的某些活动缺乏足够的风险评估;四是内部审计部门权威性不强。我国很多银行几乎一致将内部审计部门作为操作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

(三)执行制度不力,问责不严

制度是员工行为的准则和业务操作的规范,商业银行的一切活动都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执行。但是不少基层行员工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有章不循、麻痹大意较为普遍;有的机构内部管理薄弱,违规经营、越权操作时有发生,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的积弊未得到根除;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致使制度防线失控。此外,一些制度本身就存在问题,有的不够精细化,对某些关键风险点的规定存在遗漏;有的更新迟缓,未能与业务拓展和产品创新保持同步;有的制度之间缺乏衔接,甚至相互矛盾。

二、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现实原因

(一)内部原因

一是内控机制缺失;二是业务链不完善;三是劳资关系蕴藏操作风险。另外,由于企业对员工负有责任,诸如工伤事件、企业做出的违反员工健康及安全规定的事件、工人的劳保开支等都构成了引发操作风险损失的诱因。此外,性别及种族歧视事件也可能诱发操作风险损失。

(二)外部原因

一是外部事件。外部事件引起操作风险损失主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针对银行的经济和刑事犯罪活动,诸如盗窃抢劫,伪造银行单证诈骗银行资金,黑客攻击,盗窃信息等。第二种是由一些不可抗拒因素,包括诸如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诸如战争等政治因素。二是法律法规不健全。由于法律法规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的不健全或有效性发挥受阻,使得一些营私舞弊的不良行为得以滋生,比如操纵市场;从事未经当局批准的业务活动;洗钱;泄露私密;冒险销售;为多收手续费反复操作客户账户等。三是保险和外包孕育新风险。保险可能引起诸如流动性风险等其他相应风险的增加。在外包方面,由于我国的社会信用机制不完善,外包机构能否按时、保质完成合同义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而且,业务外包实际上是将内部操作的部分业务或项目交给第三人,第三人的独立性造成了银行与其沟通和交流的困难。

(三)技术原因

一是技术缺失。业务相关技术(主要涉及业务执行、商品交割及流程管理)的欠缺会引起产品瑕疵或工作人员因判断失误采取不正确的交易策略,或操作失误。这可能引发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包括:产品存在瑕疵(未经授权等);业务员操作失误,包括数据录入错误,误操作,任务未履行或履行失误等等;会计错误;交割失败;担保品管理失败等等。二是电子平台的脆弱性。面对当今银行业务对电子系统的高依存度,软硬件、电力、动力输送等配套环节的约束常常导致银行业务中断或系统失败。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对策

当前我国银行业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改革正在迈向深入,这为重建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创造了良好机遇。能否找到发展与风险的平衡点,是对商业银行经营能力的重大考验。

(一)建立全新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

我国商业银行要实现稳定发展的目标,必须构建符合新巴塞尔协议的金融风险管理新机制。首先,银行应完善自身的运作自律体系。这种自律体系是建立在明确的产权关系、科学规范的现代银行制度以及合理的治理结构基础上的。其次,接受来自监管当局—银监会的监管指令。银监会是在新巴塞尔协议的框架下进行监管运作的,根据商业银行披露的信息和掌握着的商业银行未披露的其他有关信息,对商业银行运作的金融风险作出准确及时的分析判断,并发出预警指令。第三,接受来自市场上的存款客户、投资者和有关债权人的压力。如果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不错和风险较低,所披露的信息令客户满意,就会赢得越来越多的新客户和投资者的支持;相反,如果银行的经营效益很差和风险状况不佳,不能令存款人满意,就会导致资金大量流失和客户转移。这里,银行信息披露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二)强化内控建设,切实提高执行力

商业银行最重大的操作风险往往在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不适当的管理或运作习惯,而这些都属于银行可控范围内的内生风险。所以,首先,要健全内控制度。银行必须理出具体业务流程,根据损失资料寻找流程中的风险点,并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每一种可能的风险因素都有监控,每一种业务都有管理规范,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其次是提高执行力。认真落实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在各部门、各层次得到贯彻执行。主要工作有:提高领导决策能力、提高管理人员的执行力、提高操作人员的执行力和强化落实八小时内外行为失范监察制度。最后,在有效的常规管理的基础上,银行应针对突发事件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

(三)构建操作风险管理的监管框架

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应坚持以督导为主,在监管方式上改变事后监督的模式,主动采取措施防范于未然,实施超前监管。可以构建下面的监管框架来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进行监控与督导:建立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估系统;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外部审计师制度;建立最低的资本充足率;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四)制定操作风险管理的信息披露制度

有效的市场约束需要完善的信息披露,市场参与者只有在充分了解银行状况的基础上,才能做出理性的决策,进而激励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达到市场约束的目的。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完善会计标准;完善信息披露标准;信息披露采用的方法;提高风险防范和信息甄别意识。

参考资料:

1.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brc.gov.cn, 2003.4

2. 牛艳梅,孙建伟.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成因分析. 金融经济.2006(8)

3. 杨玉波.完善内部控制,加强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管理. 特区经济.2006(4)

4.张吉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识别与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9

5.魏国雄.如何有效管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银行家,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