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范红杰:欧典感恩广告背后的悖论

尽管在拖延到人们要淡忘这个曾经“犯了错”的中国小子的错误的时候,欧典的致歉与感恩终于姗姗来迟。在这里,我们终于看到了市场的力量,看到了消费者的力量,当然也见证了媒体的力量——由于负面事件的广泛传播,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大面积的消极影响,来自市场的惩罚使其不得不认识到在一个信息过度的社会,信息——尤其是负面信息所导致的破坏性作用。对于信息来说,也许正面信息的作用是累积起来的,而负面信息的作用却是即时的,甚至是排山倒海式的,因此,在这个社会,关注负面信息的重要性在某种程度上比关注正面信息更为重要和紧要。

欧典终于认识到这一点,这不仅说明消费者理性程度在提高,更说明作为社会公器在维护人们消费权益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对此必须予以肯定。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还有让人感到遗憾的地方:欧典企业总裁闫培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说:“半年来我们一直在安抚全国各地的欧典产品的消费者,现在问题基本已经解决了,我是真心感谢消费者,没有大规模的诉讼和出大乱子。在央视做广告,不想证明什么,就是说说心里话。”这里,没有出现大规模的诉讼,说明了一个问题:在对待消费权益的问题上,消费者依然依然过于被动与保守。如果是权益受到了侵害,为什么不去维护呢?这样的结果也许不仅仅是消费者自身权益的问题,更是需要树立一个典型:一个不尊重消费权益而受到惩罚的反面典型,从而对其他企业产生一种警示效果。

那么,反过来,欧典在央视向消费者表达谢意,这到底是对消费者消费权益意识的一种嘲讽,还是企业一种侥幸心理的表现呢?当然,欧典出现了问题,首先应该立即展开公关活动,而不是拖延到可能危及企业生死才出来感谢消费者的“仁慈”。其次,即使拖延了如此之久,也不应该是怀着侥幸的心理。作为来说,进行危机公关更重要的也许是你的态度与做法。当拖延很长时间之后,更应该突出的不是态度,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显然,欧典在这个时候出来仅仅对消费者表示感谢,而没有具体的行动与措施,其实也是再次把伤疤拿出来展示一下。举一个例子,欧典伤害了别人,很久都没有一个表示,终于有一天说我感谢你没有报复我,欧典能否因此得到受害者的原谅呢?欧典如何来完善自己,如何来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或者整改措施,以及阶段性的成果等等,这才是最重要的。

谁能保证永远不犯错?对于错误,大家不是不可以容忍,关键是看性质与态度,以及之后的行动。

等了这么久,居然只是感谢消费者没有大规模的诉讼?这样的公关,再次暴露欧典公关的脱靶——不得要领,这无异又一次的伤害。其效果可想而知了。

别再忽悠了,怎么样?谁说消费者都是省油的灯?!

e-mail:fhj7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