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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改革:“做加法”还是“做减法”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该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做好启动准备工作。而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全国月人均养老金1080元的标准。有人有意见,也有人拍手称快。

据称,此次有关部门下决心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一个重要原因是财政负担问题。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一旦改革成功,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按照企业标准来发放,那么养老金待遇则会大幅下降,国家财政负担也将大大减轻。

听起来挺有道理。而事实上,不少事业单位人员一方面无法享受企业化的高薪,另一方面财政福利正逐步减少。相当一批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已落后于公务员收入。如近年来公务员加薪时,不少事业单位职工则始终缺席。

必须承认,一个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的国家福利制度,应该恪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事业单位当然不应该优越于企业单位。这需要养老保险“全国一盘棋”,消弭身份的差异。只要是共和国公民,就当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个人承担相同的自缴比例,到期享受平等的社会养老标准。但要实现这一诱人的目标,似乎将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一并考虑更合适宜,也更顺应民意。

再结合当今扩大内需、保增长的现实,仅考虑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问题,也颇多不妥。有观察员指出,养老保障的作用在于消除人们对未来预期收入不稳定的担忧,从而促使人们放心消费。如果真如人们预计的,要降低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可能会使事业单位退休者的生活水平下降,更可能会对尚未退休者构成一种心理压力。

因此,如果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坚持做减法,那宛如“拆东墙、补西墙”。结合国际先进经验,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做好加法。合理的改革方向只能是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养老制度,逐步提高企业职工的养老标准,大家共同向更高标准看齐。2004年以来,我国已连续5年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今后还应继续提高。这也符合让更多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目标。

当然,结合一些地方养老金面临空账运行的困境,我们必须认真思考“钱从哪里来”的问题。相信做好加法的空间还是较大的:比如2008年面临如此大的经济发展挑战,全国财政收入61316.9亿元,同比增长19.5%,在扩大内需的同时,更多地投入到拉升消费的预期——提高全社会养老保障水平还是有可能的;如果非要做减法,不如通过将居高不下的“三公消费”适当压缩下来,部分用于补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既遏制了公众深恶痛绝的腐败之风,又缓解了企业退休职工生活之困,岂不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