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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营销转型,“终端”神话何以延续

步入新千年以来,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特别是“wto后时代”的到来,市场经济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激流勇进,市场环境在日趋理性、成熟和规范的同时,复杂、“多则惑”成了典型特征:产业升级不断提速、同质化竞争日趋加剧、经销商精明而理性、渠道商反客为主、消费者成熟挑剔……这使得很多投机取巧行为成功的概率越来越低,企业的市场攻守再难有“一招制敌”、“一剑封喉”的单点制胜机会了。

“盘中盘”理论,主张以点带面,通过抓核心消费群,局部爆破进而带动整体消费和启动市场,一度屡试不爽,作为产品特别是新品上市之前期市场启动的一种战术,本身确有独到之处。但是,毕竟“盘中盘”不是企业营销的全部,更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我们切不可把这种终端厮杀现象当成市场角力的必由之路,酒类企业如果只把重点资源放在终端的血拼上,必将会导致整个行业的退化和市场的雪崩。

终端营销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就在于“体系营销”:第一,“终端”充其量只是“4p”之“渠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已,其不能脱离营销的其他块面而孤立地运行,应有完整体系层面上的各营销块面的配合与支撑,包含从产品、价格设定、渠道的分销促进和动员、品牌的传播拉动、团队的建设与绩效考评等等环节:第二,“终端”本身也自成体系,内部系统资源与营销要素等组合的合理与否,诸如终端选址、终端陈列、终端购物环境营造、终端促销刺激、终端人员推介等等,将直接影响到“终端”运行的健康与良好状态;此外,竞争对手反击、防治窜货、营销执行的帮扶管理与服务等多个方面的系统工作,也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终端”的销量表现。

◆产品线合理延伸、个性多样

一个值得重视的现实是,酒消费都带有相当的区域性特征,历史上一度产生了很多享誉八方的区域名酒诸如山西杏花村、绍兴女儿红、汝阳杜康等等,可谓“一方酒水系着一方酒客”。现代,虽然随着交通、物流、传播技术的发展,酒和其他产品一样,分销流通不断走向“大流通”消费也越来越“泛本地化”,但这些改变并没有“同化”不同消费者的消费偏好,相反却大大方便、满足并激发了越来越多消费者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步入新世纪,人们全面进入了崇尚个性张扬与多样的年代,消费者在消费酒产品的时候也愈加的追求一种“体验式”消费。某种程度来讲,这种“体验”无非是外在的口感品质、内在的文化情感;而文化情感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共性的诉求,正所谓“一个品牌,一个情怀”,品牌离开了产品载体就很难化身为个性各异的“空中楼阁”,所以,要满足消费者个性挑剔的需求,上游酒厂就必须尽可能先在产品层次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满足消费者不同口感、香型的需求,在此基础上,依托具体产品品类提炼个性独特的品牌主张,如此方能从“口感”到”情感”留住消费者的心。

终端分销也由此开始步入深度演化阶段。或许,行业两大“标杆”——“茅台”与“五粮液”之间的差异表现更能说明些问题。下面我们从三个层面来剖析“茅台”与“五粮液”之间的市场pk:

由上表简单数据统计,我们可知:第一,“茅台”系列酒中,“茅台酒”单品销量占到了绝对权重,达36亿元,对“茅台”总销量的贡献率达70%,而“五粮液”单品销量45亿,对“五粮液”白酒系总销量的贡献率为40%:第二,区域市场的pk中(这里以山东市场为样),“茅台酒”单品销量达3.3亿元,足足超了“五粮液”单品165%,而整个“茅台”系在山东市场的规模只有近8个亿,为“五粮液”系的二分之一强;第三,“茅台”系年市场规模在53.5亿元,品牌价值233亿,而“五粮液”白酒系年市场规模达100多亿,其集团整体销售规模更达200亿元,品牌价值已经升至358亿。

一度是“中国酒”代名词的“茅台”酒,为什么会在从销量到品牌价值等一系列层面全线败给“五粮液”呢?究其深层原因,“茅台”酱香型酒的酿造工艺决定了其出品的酒产品相对非常单一,旗下就只有“王子酒”和“迎宾酒”,子副品牌产品在香型、口感、价位等层面无法有效覆盖主流白酒消费者群日益差异化的需要,产能无法充分释放,这直接导致了子副品牌对“茅台”系的市场贡献率仅为30%;而反观“五粮液”系,我们可以强烈感受到一种强劲的增长势头:五粮液原先仅有“五粮液”、“尖庄”一主一副两个覆盖高、低端市场的品牌,为了填补二者之间的中档细分市场,五粮液利用“五粮液”主品牌优势,推出了“五粮春”、“五粮醇”、“五粮神”等多个子副品牌,取得了极大成功。可以说,“五粮液”之所以能略胜一筹,其子副品牌发挥了莫大的作用。

一句话,不论是自建终端体系,还是依赖既有终端渠道,产品线的建设非常关键,否则,“终端”装修得再精美、再奢侈,而产品线只是聚焦于小众群体无法有效覆盖主流消费群体的话,我们也无法改变直接成本过高与边际利润甚微之间倒挂的尴尬局面。2008年,白酒在产品线设计环节,需要进一步的细分与创新,通过革新来紧跟消费潮流。

◆以市场为导向的“终端定价”策略

产品的价盘设计与定位是一门非常高的学问,传统营销中,大多数企业总是习惯于根据诸如高、中、低档产品来简单地切割产品的价格区间,而没有真正吃透消费者的不同需要与差异化的消费层次,也没有考虑竞争等市场因素。这种产品的价格体系在终端执行的时候,很难迎合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与付费能力,成了为促成销售的一大障碍。

以“市场”为导向的“终端定价”策略,要求我们将“获利”这一企业存在的终极目标摆到首要位置,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需求、差异化消费层次和竞品竞争等因素。一般说来,以“市场”为导向的终端价格体系至少要包含以下四个层次的价格区间:

基础价格区间:该价格区间位于产品价格体系金字塔结构的底端。

处于该价格区间的产品,满足的是目标消费群中的“大众”消费者的基本需求,在“终端铺货”上主要应坚持“薄利多销”的原则。价格低、利润薄、销量大是这个价格区间中产品市场表现的主要特征,主要聚焦产品的实际功能,很少兼顾产品的附加价值。

“壁垒”价格区间:该价格区间的产品,主要是充当进攻和阻击同类竞品的角色,此价格区间的划定要根据竞品价格来确定。

处于该价格区间的产品,主要功能角色是一方面阻击竞品的进攻,另一方面主动出击,锁定主要竞品,牵制、消耗对手的有生资源。所以,此价格区间的划定对销量和利润的考虑在其次,必要时,甚至会不惜亏本经营。需要提及的是,处于这一价格区间的产品,不仅在价格上要比同类竞品有优势,而且也要充分兼顾诸如服务、价值感等附加值方面优于竞品的差异化表现。

“主流”价格区间:该价格区间的销量贡献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

处于该价格区间的产品覆盖的是目标消费群中的“核心”消费者,主要市场功能是为企业创造尽可能多的利润,所以既要考虑其销量,又要考虑其溢价能力,是产品体系中的核心产品。这类消费群的特征是对产品的品质和附加价值比较看重,价格敏感度相对较低。

高端价格区间:该价格区间位于产品价格体系金字塔结构的塔尖。

处于该价格区间的产品,主要市场功能是彰显企业的“旗舰”及标杆形象。尽管,其销量不是很大,但却是整个产品体系的统帅,其诉求的消费群是消费链的最上端,他们不仅关注产品品质和品牌档次,更关注产品与品牌形象是否与自己身份相符,价格敏感度最低。

我们只有深谙市场导向的价格策略,通晓产品的属性,吃透消费者的需求与心理、熟悉竞品的市场表现,才能在“终端”营销中合理分配企业资源,有所为,有所不为,向目标消费者群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进而做大我们的销量。

◆提高“终端”促销与导购——临门一脚的“破门”技艺

随着“终端”市场表现的日渐疲软,不管是主题促销还是日常导购,销售拉动深陷泥淖。过去,有人说“不做品牌等死,做品牌是找死”,现在,面对劳民伤财,吃力而不讨好的终端“临门一脚”工作,人们常感叹的却是:“促销是找死,不促销又等死”!

实际上,从酒类特别是白酒的产品特性来讲,其消费与促销的关联度还是很高的,酒类营销,除了品牌的高空传播的拉动以外,地面和线下的促进推动工作也不可少。甚至从某种角度而言,下沉到终端渠道,酒类营销玩的就是促销、导购等一线工作。但是,我们如何才能不至于落入“促而不销”的怪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因此,促销方案制订前必须进行缜密的研究分析,对促销的必要性、可行性及过程管控、成本控制与预期效果做科学论证。必要性要回答的是“why”问题:可行性回答的是“who、when、where、what以及how”的问题:促销与成本管控回答的是如何利用内、外部资源,人力资源,绩效考核和财务控制等手段,实现预期目的和防范投资风险的问题,最简单的说法就是,活动的投入产出性价比如何,要花多少钱,能办多少事等等。

细节决定成败,执行力决定竞争力。有了很好的规划后,促销导购能否真正拉动销售,成败关键还是要落到“人”身上。我们一般可以经过“样板终端”试验,提炼出可复制、执行的操作方案后,再根据市场成熟条件和团队执行力水平逐步在终端渠道中推开。

同时,企业内部建立促销活动的指挥协调中心,过程跟踪管控,从“细节”和“执行”等具体层面对促销活动进行帮扶,比如,根据促销计划调整终端陈列,突出促销产品的吸引力,再比如,通过柜台pop和可能调动的店内广播或dh等发布促销信息来活化终端的导购氛围等等:并设专人负责——这里的“专人”不仅仅是专职的人,还必须是专业的人。优秀的促销人员同时也是消费心理学家,多问一句“给谁买”,便能洞悉消费者的心理,同时,通过“站在顾客立场、为顾客创造价值”理念的演绎,便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促成消费者店内消费决定;优秀的促销人员应懂得以柜台为舞台,使出浑身解数吸引“眼球”的注意力;优秀的促销人员还必须忠于职守,富于团队协作,乐于奉献,勇于创新。酒类企业要赢得“全面竞争”环境下的营销优势,就必须在一线打造一支品德优、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能打硬仗的促销队伍。

总体来讲,酒类营销现在运作得已经非常成熟,如果我们将“终端营销”从“单点爆破”的层面提升到“体系营销”的高度来阐述,需要展开的细节就太多了,不是只言片语能够阐述清楚的,但不论将营销界定得多么的复杂和精细化,传统营销理论(比如4p理论)的指导意义还是卓有成效的。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须以文化为内核、价值为纽带、品牌为载体、市场为目标、消费者为核心,以品牌整合、共赢发展为原则,实现企业战略合作,从而杜绝目标消费群不认同,商品销售不力等现象,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从而真正结成“价值联盟”与“品牌共同体”。